美国自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一直实行移民收缩政策,就在今年年初,美国政府出台了一套关于公共负担的新政策,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局在2月24日开始执行公共负担新规,即“公共负担不得入境最终规则”。那么公共负担的新政策有着怎样的规定,对美国移民申请者来说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
一、被认定为“公共负担”的情况
根据”最终规则”,接受以下福利可以被认定为“公共负担”:
任何来自联邦,州,地方或部落的用于维持收入现金援助;
补充安全收入;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
联邦,州或地方用于收入维持的现金福利计划,在州范围内通常称为“一般援助”,但可能以其他名称存在;
营养补充援助计划;
第八节“住房选择券计划”下的住房援助;
第八节的住房租金援助;
根据《美国1937年住房法》第9条第42章的资助;
联邦资助的医疗补助。
二、不属于“公共负担”的情况
对于特定人群接受的福利被排除在外:如果该外国人在接收时或在提出绿卡申请,延期居留或更改身份的申请时已加入美军,或正在服役或在美军的任何预备役部队中服役,该规则不适用;同时,对于将成为美国公民的儿童获得的公共福利,也不适用。
除此以外,以下列福利也排除在外:
在急诊情况下接受的低收入医疗保险;
根据《残疾人教育法》提供的低收入医疗保险服务或福利;
中小学校提供的校内服务或福利;
21岁以下的外国人获得的低收入医疗保险;
妇女在怀孕期间以及从怀孕最后一天开始的60天内获得的低收入医疗保险。
“最终规则”还明确规定,国土安全部将仅考虑申请人自己直接获得的公共福利,或者申请人是该公共利益的所列受益人。如果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获得福利,但该申请人自己不是受益人,则该申请人的申请不受影响。具体可以参考飞际海外通《美国移民政策,美国公共负担新规是什么?》
三、公共福利的金额和期限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不是说只要接受了任何上述公共福利就一定会被认定为为“公共负担”。事实上,只有超过一定门槛的福利才会对移民申请产生不利影响。具体来说,如果在任何36个月的期间内,外国人总共获得公共福利超过12个月,则“最终规则”会将该外国人视为“公共负担”。并且,不同的福利将会被累加,如果一个月内获得两项福利就算为两个月,以此类推。
此外,在移民局的审批过程中,移民局也会通盘考虑申请人的状况,所以不排除没有到达上述标准却被认定为“公共负担”的情况存在。除了接受福利的时间之外,接受福利的数量也是考虑范围,同一时间内接受的福利越多,被认定为“公共负担”的可能性越大。具体可以参考飞际海外通《美国移民的留学政策变化》
四、“最终规则”应对方法
美国移民局重点关注的对象是具有一定针对性的,符合条件的人群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公共负担“,需要尽力避免。
他们包括不是全日制学生的外国人,并且有权工作,但不能证明当前有工作、近期的工作经历或未来的合理就业前景;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的36个月内外国人接受公共福利累计超过12个月,或者2021年10月15日之后继续领受公共福利;该外国人健康状态堪忧,被诊断出患有可能需要接受深入治疗或住院治疗的疾病,或健康状况会干扰其上学或工作的能力,并且该外国人没有医疗保险,或者预期不会有医疗保险或其他财力来支付医疗费用的;
相对的,一些相对的证据会有利于外国人摆脱被认定为“公共负担”,比如:
外国人的家庭收入,资产,或者来源于赞助者的支持(不包括来自非法活动或公共福利的任何收入)高于联邦贫困线的250%;外国人有在美国的工作权,目前正在合法工作,该家庭的年收入至少达到《联邦贫困指南》的250%等。
知识拓展
一旦一个人获得移民签证并抵达美国,他或她就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在某些情况下,已经在美国的非公民可以通过 "调整身份 "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永久居民是被允许在美国合法永久工作和生活的外国人。永久居民可以申请几乎所有法律上不限制美国公民的工作,即使他们失业,也可以永久留在美国。美国每年还临时接纳各种非公民,这些 "非移民 "签证的发放对象从游客到外国学生,再到允许在美国居住多年的临时工。虽然有些工作签证有年度限制,但其他非移民签证的数量不受限制,只要符合签证条件的人都可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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