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是跨国经理高级管理移民项目,适合外国企业在美国设立公司或并购合资本地企业,派驻美国高级管理人员申请。EB-1C是跨国经理高级管理移民项目,是EB-1项目需要申请人参与公司管理移民项目,适合外国企业在美国设立公司或并购合资本地企业驻美国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年度配额相当大。所以这种方法移民美国好不好?那我们来了解一下美国跨国高管移民EB-1C项目政策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所在的公司必须与美国公司有某种形式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等,双边公司可以正常运营。
2.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至少一年担任公司经理或高级主管。
3.申请人移民美国的目的是管理美国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该公司在美国实际运营了一年多。
4.申请人需要在公司长期全职工作,美国雇主应为申请人提供担保和申请。
5.合格的商业实体。
美国移民法衡量公司之间是否有合格的公司关系的标准是国内外公司是否拥有所有权和控制权。所有权是指企业组织的合法和全部股份所有权;控制是指对上述企业组织的管理和经营的合法控制。为了证明合格公司关系的存在,首先要证明一方对另一方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是否存在于国内外公司之间。其次,提交申请的公司必须是符合联邦法的另一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
1、成立公司。
在美国设立公司或购买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人员派遣。
公司管理人员以非移民L-1签证被派往美国公司。
3、移民局申请。、
在美国工作一年后,海外管理人员向美国移民局数量、能力和工资水平的员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请。
4、申请EB-1C。
申请人应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提交EB-1C移民申请。
5、期间问题。
等待期间因商务或其他情况离境的,可申请预准入境证,一年内可多次进出美国,同时保留绿卡6、申请资格。
1、处理速度快:EB-1C移民可以大大节省移民申请的等待时间。整个申请过程不需要提供劳动许可证,可以在一年内完成,在整个美国职业移民类别中处理时间最短。
2.申请条件少:申请人只需要有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验,不需要资金来源证明、语言能力证明、年龄限制、临时绿卡解除条件限制等繁琐的永久居留步骤,一步到位即可获得绿卡。
3.投资风险低:EB-1C是基于商业原因提出的移民申请。即使被拒绝,也不会在移民局留下不良记录,七年内申请次数不限。与EB-5相比,EB-1C排期较短,长期排期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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