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遇到的实际情况及新动向,进行了总结归纳,请生活在荷兰的各位华人朋友特别注意。
欧洲蓝卡审核标准变严格
根据欧盟指令,为外籍员工申请欧洲蓝卡居留,公司不需要有“被认可的保荐人资格”。过去两年,荷兰移民局对很多中小企业展开了调查。
如果发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和现金流”没有足够保证,移民局会撤销公司的保荐人资格。以往出现这种情况后,很多客户仍能成功办理欧洲蓝卡。
但最近一周,移民局内部又出了新政策:如果公司的“保荐人资格”被撤销或者公司的“保荐人资格”申请被驳回,移民局会以“不确定是否公司有足够现金流“为由拒绝欧洲蓝卡申请。
移民局开始撤销经济不活动居留
根据欧盟永居(2003/109)指令,如果您在其它欧盟国家获得了当地政府签发的欧盟永居,您可以“有足够财力”为由在荷兰申请“ 经济不活动”(economisch niet actief)居留。
该居留背面写着:允许自由工作,不需要工作许可。四五年以前,荷兰移民局对这类居留卡审批很松。很多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定居的华侨成功获得了荷兰的“经济不活动”居留。
现在,他们的居留将会到期或已经到期,因此需要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但从2021年1月起,荷兰移民局开始拒绝这些人的延期申请。
理由是:当事人在拿到“经济不活动居留”的一年内就开始了全职工作。 荷兰移民局认为持卡人违反了居留卡的目的。虽然居留卡上写着“允许自由工作,不需要工作许可”,但是移民局现在突然认为“经济不活动”居留持有者在获得居留卡的第一年只可以偶尔工作,不可以全职工作。
了解移民资讯,请关注飞际移民,我们将为您送上最新移民消息!
本文内容由飞际海外通官网综合整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上一条: 移民澳洲,怎么做到一人申请,全家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