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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际移民】荷兰移民需要注意的几点政策性变化!

2019-01-29 17:21:19
来源:荷兰移民
浏览人数:270

 根据近期遇到的实际情况及新动向,进行了总结归纳,请生活在荷兰的各位华人朋友特别注意。

 

欧洲蓝卡审核标准变严格

 

根据欧盟指令,为外籍员工申请欧洲蓝卡居留,公司不需要有“被认可的保荐人资格”。过去两年,荷兰移民局对很多中小企业展开了调查。

 

如果发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和现金流”没有足够保证,移民局会撤销公司的保荐人资格。以往出现这种情况后,很多客户仍能成功办理欧洲蓝卡。

 

但最近一周,移民局内部又出了新政策:如果公司的“保荐人资格”被撤销或者公司的“保荐人资格”申请被驳回,移民局会以“不确定是否公司有足够现金流“为由拒绝欧洲蓝卡申请。

 

移民局开始撤销经济不活动居留

 

根据欧盟永居(2003/109)指令,如果您在其它欧盟国家获得了当地政府签发的欧盟永居,您可以“有足够财力”为由在荷兰申请“ 经济不活动”(economisch niet actief)居留。

 

该居留背面写着:允许自由工作,不需要工作许可。四五年以前,荷兰移民局对这类居留卡审批很松。很多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定居的华侨成功获得了荷兰的“经济不活动”居留。

 

现在,他们的居留将会到期或已经到期,因此需要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但从2021年1月起,荷兰移民局开始拒绝这些人的延期申请。

 

理由是:当事人在拿到“经济不活动居留”的一年内就开始了全职工作。 荷兰移民局认为持卡人违反了居留卡的目的。虽然居留卡上写着“允许自由工作,不需要工作许可”,但是移民局现在突然认为“经济不活动”居留持有者在获得居留卡的第一年只可以偶尔工作,不可以全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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