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A和EB-1C的申请人都是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同的是,L-1A是非移民签证申请,EB-1C是移民签证申请。许多想移民美国的申请人会选择通过处理L-1A和转移EB-1C来获得绿卡。所以有些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不直接申请EB-1C,还要经过L-1A这一步呢?下面飞际移民专家就来为大家分享下美国L1A和EB1C的关系和区别!
一、L-1A是美国EB1C的必然前提吗?
不,也可跳过L-1A步骤,直接申请EB-1C。这样做好处是节省了L-1A阶段的时间成本,直接申请绿卡。然而,最近,移民局加强了对这一现象的审计,特别是在美国境外直接跳过L-1AEB-1C绿卡的滥用和欺诈。目前,移民局将对此类申请产生先入为主的怀疑,要求申请人提交大量申请材料,证明并购美国企业是出于合法商业目的,而不仅仅是为了受益人的绿卡,并因此拒绝了大量此类申请。
此外,与EB-1C和EB-5不同,移民局非常重视申请受益人的管理经验和背景,因此很难直接申请EB-1C,而无需L-1的过渡和相关的管理数据的积累。因此,考虑到成功率因素,飞际移民会建议您在申请EB-1C之前,先获得L-1A身份,然后登陆美国进行一段时间的实际管理。
二、拿到美国L-1A后,一定要转绿卡吗?
不,事实上,两者之间必然的绑定关系。您只能持有L-1A签证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到期后选择返回中国,或选择通过EB-1C申请绿卡,并在适当的时间留在美国。因为L-1A允许双重倾向,也就是说,从移民局的角度来看,无论你国深造,你的选择都是从移民局的角度来认可的。
此外,考虑到税收因素,一些申请人更愿意在美国作为L-1工作,因为如果是L-1A工作签证,申请人只需要纳税美国的收入,而不需要像绿卡持有人那样纳税全球收入。
三、L-1A转EB-1C成功率高吗?
L-1A转EB-1C的关键在于美国公司的运营。移民局官员对EB-1C申请人的要求仅超过L-1A:美国公司必须成立并投入运营一年以上。因此,EB-1C的调查点也更注重美国公司的实际运营。例如,雇佣员工达到一定规模,足以支持满足EB-1C要求的高管结构;营业额逐年增长,并开始盈利或盈利。简而言之,EB-1C提交给移民局的材料是为了证明申请人在美国经营的公司有可能存在,并可以给美国带来经济效益。
因此,L-1A和EB-1C是两个独立但有逻辑关系的项目。有时可以一起申请,有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申请。如何搭配和选择取决于申请人的具体情况。
以上是飞际移民为大家分享的美国L1A和EB1C的关系和区别政策解读的信息,如果您想要快速移民美国可以联系飞际移民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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