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热线

400-8213-596

美国移民eb1-c是什么,美国EB-1C移民办理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1-01-26 15:47:57
来源:美国移民
浏览人数:37

  EB-1C移民是美国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类别,允许跨国公司从美国境外派遣高级管理人员到美国的分公司或总部继续担任高级管理职位,EB-1C移民要求美国境内的公司与美国境外的外国公司之间有公认的跨国合作关系。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看看《美国移民eb1-c是什么,美国EB-1C移民办理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美国移民eb1-c是什么

  根据移民法规定,EB-1C移民申请的基本前提要件是:调派雇员的公司间必须存在一个“合格的关联公司关系”,美国境内公司在提交EB-1C申请时要连续营运超过一年。 从提交EB-1C到绿卡批准的整个过程中,合格的公司关系要持续。

  美国移民法在衡量公司间是否有合格的关联关系的标准在于:这两个公司间是否拥有共同或控股所有权,并且有效控制管理公司。通常只要两个公司间有控股关系或有效控制即合格。公司性质可以是营利的,非营利的,宗教性质的,或慈善性质的机构。

二、美国EB-1C移民办理要满足什么条件

  EB-1C申请中,受益人必须要在提交申请前3年内至少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境内分公司雇佣并且担任经理级别的高管人员达连续达1年时间。虽然对于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受益人必须拥有合理的资质去履行他的管理职权。

  EB-1C成功的关键在于能证明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能够为受益人提供相关的高级行政管理职位而非日常管理或者一线工人的监督职位。因此,一般需要雇佣15名雇员来满足条件。另外,美国机构必须实际运作并产生收入。

  EB-1C是雇主,即美国公司担保的申请,即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的美国机构是申请人,而将被调派的雇员是受益人。该美国机构需提交I-140表格为受益人进行EB-1C职业移民申请。具体可以参考飞际海外通《美国EB-1C移民常见问答解析,一篇文章带你了解EB-1C

三、美国EB-1C移民公司要求

  美国境外的公司是美国境内公司的海外办事处,这样美国境内公司可以递交EB-1C, 把高管从境外办事处调派到美国总部来。 但反过来的情形就不适用。 美国境外公司在美国境内有一个办事处, 就不能通过EB1C把高管从海外公司把调派到美国办事处来。

  办事处是指在同一公司设立在不同地点方便运作的分支机构。办事处不是一个单独的实体, 它只是公司本部下属的一个功能性部门或派驻机构。办事处通常没有自己独立的纳税帐号和财务核算,办事处的所有债权债务应该归于母公司。虽然是设立在不同国家的分办事处,但必须由本部公司100%出资,控制,并持有该办公室。

  合作企业有两种情况:资本合作和协议合作。前者有出资,关系更加紧密,经营好坏对合作方影响较大。后者不一定有出资,关系松散,经营好坏对合作方影响不大。就合格的L1公司关系而言,移民局只认可资本合作, 而不认可协议合作。这里你可以可以关注下我们加拿大移民的优质项目-->加拿大移民

四、美国EB-1C移民优势

  对于那些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如果想要成功的移民美国,通过EB-1C这种移民方式可以大大节省移民申请的等待时间。而且在整个申请的流程中是不需要提供劳工证的,在申请办理的时候,最快一年就可以完成办理,可以说是在整个职业移民类别中办理时间最短的一种类型。

  不仅如此,利用这种方式移民美国的时候,投资者不需要办理临时的绿卡来过渡,而且申请人以及配偶和年龄未满21岁的未结婚子女都可以轻轻松松获得美国的永久居留资格。具体可以参考飞际海外通《美国EB-1C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介绍

飞际知识拓展

  EB-5相当于美国绿卡身份,不过需要从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其实是有移民监要求的。虽然每半年需要登陆一次才能持有美国绿卡,但如果只满足这个要求,绿卡被吊销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很容易让美国移民局认为你没有长期居住在这里的打算。因此,如果你需要长期离开美国,就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

本文内容由飞际海外通官网综合整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最新讨论
我来说两句(已有0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