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 是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移民签证类别。首先,递交EB-1C申请的公司必须“跨国”,即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其次,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第三,EB-1C移民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那么美国EB-1C的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条件:
1、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
2、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3、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4、海外公司和在美国的公司均需正常运作,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美国EB-1C申请流程:
1、在美国成立公司或购买在美企业作为分公司;
2、海外公司首先以非移民签证(L-1签证)将公司的管理人员派往美国分公司;
3、进入美国1年后,公司运作正常,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4、以L-1签证身份在美国工作期间,L-1申请人及家属均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学习;
5、持有一定时间的L-1签证后,可向美国移民局申请EB-1C,约半年后可以拿到永久绿卡。
以上就是美国EB-1C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的介绍,如果大家对美国EB-1C移民项目感兴趣的话,欢迎大家在飞际移民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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