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移民政策和证券法规的日益严格,EB-5投资移民项目的签证申请决策出现了多种趋势。由于I-526申请是决定投资者能否成功满足EB-5计划要求并获得有条件绿卡的关键因素,行业专业人员必须注意移民委员会的决定并相应调整应对策略。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美国移民局在决定移民申请(RFE)和拒绝入境意向书(NOID)时发给投资者的情况,并简要介绍当前的趋势,希望能为大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作为I-526申请的一部分,投资者必须向移民局提供足够的文件证明新的企业将创建EB-5计划所需的10个全职工作,合法的资金来源以及如何分配他的投资资金。创建这些职位。这些支持性证据通常包括全面的商业计划,资金来源证明和创造就业的时间表。 如果美国移民局发现这些材料有任何问题,审查员将发布补充要求(RFE)或NOID(拒绝意向书)。
RFE(RequestforEvidence,证据请求)
RFE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向申请人发出的正式要求,旨在获取更多信息或文件以支持其移民申请或请愿。这通常意味着USCIS需要额外的证据来评估申请人的资格。
常见触发因素:
1、证据缺失:未提交必要的文件,或所提交的表格填写不完整。
2、信息不一致:所提供的信息之间存在差异或矛盾。
3、文件过期:提交的文件已过时或超出有效期。
4、缺乏具体性:陈述过于笼统,缺乏具体证据支持。
5、翻译缺失:非英语文件未附上官方认证的翻译版本。
NOID(NoticeofIntenttoDeny,拒绝意向通知)
NOID是USCIS向申请人发出的正式通知,表明该机构有意拒绝其申请或请愿,除非申请人能提供额外信息或证据来消除拒绝的理由。
常见触发因素:
1、资格不符:申请人未达到规定的资格要求。
2、不利信息:发现了令人担忧的负面信息或信息不一致。
3、证据不足:即使在收到RFE并进行了补件后,所提供的证据仍然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资格。
4、欺诈或虚假陈述:申请中涉嫌存在欺诈行为或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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