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递交移民时没有配偶和子女,后期希望担保自己的配偶或子女来加拿大生活的情况就需要经过家庭担保的担保配偶及子女类别,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偶和子女都可以申请: - 已婚伴侣(无性别限制) - 同居12个月或以上的同居伴侣(无性别限制) - 未同居伴侣(无性别限制) - 未独立子女(自己及配偶的) - 未独立子女的子女 对于未独立子女,年龄需要小于22岁并且其没有配偶或伴侣(除非子女因心理或生理原因在22岁前就依靠父母无法经济独立),非亲生的领养子女需要通过单独的领养子女担保通道。 2.父亲母亲怎么办? 《一人移民家庭绿卡》中的家庭不包括申请人的父母和祖父母,如果想让家里的老人在加拿大生活,可以用几种不同的方法。 入境需求6个月或以下 可直接持加拿大旅签入境,加拿大旅签最多可停留10年,以护照有效期为准,且不限入境次数,单次入境可停留6个月以上,无超过6个月居住需求者,可直接为父母或祖父母申请旅签。 入境需求如果超过6个月 或者原短期居留中途变更计划希望能够延长加拿大居留期可以选择 VR,即访问记录的方式延长旅签。 在加拿大居留时间较长,例如希望来加拿大照看子女或孙子的情况下, IRCC为此类申请者提供了一种名为 Super Visa的超 级签证选择,这种签证可只停留10年,单次可停留2年,但需要孩子们发邀请信并提供担保。 期望长期定居加拿大 想让父母或祖父母在加拿大长期定居的担保人需要为他们申请家庭担保计划,一旦获得批准,他们就有权永 久居住在加拿大。 但是要注意的是,担保人需要提供20年的经济资助,而经济资助必 须有至少3年的纳税记录,因此,想要担保的家长在提交申请之前至少要拿到3年的 PR。 此外这个20年担保期如果被担保人有领取省里发放的社会救济金也是要担保人偿还的,这也是许多国内中介不愿透露的事情。 对非配偶、子女、父母或祖父母以外的亲属, IRCC有专门的亲属担保条款,但该条款对亲属担保的要求更为严格。 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女)或孙辈(女)处于孤儿状态时,只能为其提供担保,也就是说,这些亲属必 须处于父母双亡状态(父母一方在世或被遗弃均不符合要求)才能为其提供担保,除非担保人本人是“孤儿状态”(没有任何可为其提供担保的亲属在世)。
但即使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如果希望亲属可以一起在你定居的省居住,亲属在加拿大递交一名亲属提名申请仍然会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加拿大几乎所有的省政策都有亲属加分,即使没有加分,这也能有力地证明你的定居意愿。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移民加拿大之后,家人怎么办?”的相关资讯,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加拿大移民的内容,请联系我们的在线客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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